我想咨询下中国人寿的瑞鑫,上面说如果附加了瑞鑫重大疾病保险,得了重大疾病理赔了保额就为0是,那是不

2024-05-18 22:59

1. 我想咨询下中国人寿的瑞鑫,上面说如果附加了瑞鑫重大疾病保险,得了重大疾病理赔了保额就为0是,那是不

得了重疾理赔了,保额为0,是意味着合同终止。
理由如下:国寿的瑞鑫两全保险 (分红型)的保单责任有三个,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生存保险金中每年可领的钱是基本保额的3%或6%,满期金是基本保额的300%,瑞鑫两全保险的基本保额,同时也是保额,当附加瑞鑫重大疾病保险赔付了重大疾病后,两全保险的基本保额和保额都为0了,就没有生存金和满期金了。
然后,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里说,赔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都不再给了,因此瑞鑫两全保险 (分红型)的身故保险金也为零。三个保单责任的钱都为0了,主合同两全保险自然就要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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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险公司恶性肿瘤定义

   
  关于恶性肿瘤定义涉及到医学的范畴,譬如医学上常见的胃癌、肝癌、食管癌、肺癌、乳腺癌等都是恶性肿瘤。
  不过,恶性肿瘤又进行划分,譬如原位癌、感染艾滋病所患上的恶性肿瘤、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都不属于恶性肿瘤。
  通常在保险合同中,原位癌一般都划分到了轻症中。

3. 保险公司恶性肿瘤定义

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分。保险公司定义的恶性肿瘤需要医院出具详细的病理检查结果和临床诊断。
 
 
 
 并不是名字中带有癌的疾病就是癌症。很多的保险公司都将原位癌列到免责条款中,原因就是原位癌并不是真正的恶性肿瘤。恶性肿瘤具有无限增值和扩散性,而原位癌并没有这种属性,原位癌也不会形成浸润和转移,并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世界卫生组织也没有将原位癌列入恶性肿瘤的编码中。保险公司对恶心肿瘤的赔偿,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来决定的。只要不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中的恶心肿瘤范畴内,保险公司都不理赔。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保险公司免赔;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保险公司免赔;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保险公司免赔。

保险公司恶性肿瘤定义